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自助餐供餐服务预选供应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自助餐供餐服务预选供应商项目(重新招标)进行校内招标。现诚邀公司(以下简称投标方)参加投标,请按招标书中所列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投标书,按时交到指定地点。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自助餐供餐服务预选供应商项目(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NSQWDX2018003]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项目采购控制金额:预估一年累计50万元,视党校培训学员数量上下浮动;
5.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
6.中标人:1家。(定标方法详见“四:开标、评标、定标事宜”)
7.项目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425号。
8.付款方式与服务日期:
(1)付款方式:以实际实施项目为准,按南山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支付;
(2)项目服务期: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结果等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服务期最长不超过3年。
9.项目招标文件的路径:南山区委党校网站。
项目现场集中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15:00- 15:30
项目现场集中勘查时间:2018年7月4日15:30- 16:00。
现场报名及勘查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需现场查验;
(2)法人证明书,需盖投标人公章;
(3)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需现场查验。
(报名及勘查地点:南山区委党校大厦二楼201会议室;咨询电话:133****8817韦***)
10.答疑事项:
投标人若质疑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或是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请在2018年7月5日12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我校,送件前务必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我校会将集中答疑结果或“变更或澄清公告”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或者修改,以我校发出的通知为准。
11.项目公示日期:
自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6日止。
1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详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