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王益区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在全区积极开展基层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工作,重点加强了以“四有”、“五落实”、“六统一”为标准的村(社区)级的规范化调委会建设。
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按照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建立完善农村、社区、乡镇、企业等调解网络,全区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个,其中村(社区)级调委会5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个。通过各司法所协调村(社区)“两委”随时调整充实村(社区)调委会成员,进一步健全村(社区)调委会组织建设,初步形了成三级联动的立体调解组织网络。
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按照创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建立人民调解室,添置办公设施,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调委会的工作范围、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制度上墙公示,达到“四有”(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五落实”(组织、人员、制度、场所、报酬)、“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制度、程序、文书)的标准,确保调委会依法调解、规范运作。
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将一批有威望、办事公道、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热爱调解工作的老同志调整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形成专、兼职并重,老、中、青结合,形成威望与知识并存的398名人民调解员队伍。该区通过组织调解员参加省、市、区业务知识培训及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实现调解培训的经常化和正规化,使调解员掌握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社情民意等更新的调解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创新出更多的亮点。
抓排查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各村(社区)调委会按照省市区不同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其预警、控制、调解功能,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和“网格化”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各类矛盾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性矛盾纠纷,认真进行疏理、上报、调处,本级调处不了,由上级指派专人调处,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不留遗患。对排查中发现的纠纷苗头,力求做到早介入,早控制、防止和避免矛盾激化。
据悉,全区已有22个村(社区)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标准。截止目前,全区各调委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40余起,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95人,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的和谐稳定。(李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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