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加强规划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
一是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政务网页对取消下放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布,召开座谈会告知行政相对人不再受理取消下放事项的申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不变相审批和变相设置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做好下放事项的监督,要求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制定审批流程,公开办理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将不定期对办理核发的规划许可证进行抽查。
三是落实措施履行法定职责,对取消的“重要地块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将依法组织编制的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作为办理项目规划审批的依据,将两项法定审查职责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办理环节;对取消的“省外甲级、乙级资质规划编制单位备案”、“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验证”,在项目单位提交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查看省住建厅资质备案登记表或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对取消的“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丙级资质申请初审”、“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提出初审意见作为申报材料,由申请单位报送省住建厅审批。
网络编辑:刘瑞
信息审核: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