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租期届满赖着不走法院和解执行到位
本网讯(通讯员周云)近日,点军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租赁房屋纠纷案件。
李某在2009年3月与原湖北永鼎红旗电气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下了两处平房使用,租期为一年。2010年租期届满后,李某未提出续租,一直占用居住至今。而该公司改制后需要建设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厂方多次要求李某迁出租期已满的房屋,李某以补偿未到位拒不搬出。2011年2月,公司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迁出房屋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应迁出房屋并赔偿损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驱车前往李某处了解情况,在得知法官来意后,李某态度强硬,情绪激动,对执行非常抵触。原来李某将其中一处平房用于养猪,现还存有100多头生猪,迁出房屋后生猪的安置是个棘手的问题。另外,李某将另一处平房装修后用于自己居住,对迁出房屋后装修的损失金额双方也分歧较大。而李某也是外地人,家中经济困难,希望对方公司能适当给予补偿,否则以上访为威胁。对此,法官一方面与其家人多次沟通,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将李某的现实困难向对方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争取党委的支持。经过多方一个多月的努力,李某和公司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也于近日主动腾出房屋。
至此,一起矛盾颇大、涉及稳定的迁出房屋执行案件,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协调工作,终于得以圆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