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个先进典型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近年来,我市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心系群众、为民尽责、无私奉献,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涌现出了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有3名公务员和2个公务员集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去年6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第四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市严格按照评选的范围、条件、方法和工作要求,以基层一线、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为评选重点,采取自下而上评选推荐方式,按要求公示推荐对象,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了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2014年12月31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公安局王益分局桃园派出所民警千江峰同志“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耀州区民政局“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为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杨叔刚、市发改委综合规划科科长白永琦等两名同志记一等功,为市财政局记集体一等功。(严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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