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
本网讯 4月29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功平主持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张武先、李晓英、田国亮、刘春阳、向紫玉出席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大甲及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县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任命刘东同志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王凤兰同志为自治县监察局局长,雷明金同志为自治县审计局局长,闫洪南同志为自治县民政局局长,王红同志为自治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漆昌锦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昌兰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举行了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功平主持并监誓,七名任命人员面向国徽,领誓人刘东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左手持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向宪法郑重宣誓。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法制办、教育局、旅游局、档案局负责人,渔峡口镇人大副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