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治污降霾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治污降霾专题会议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夯实治理责任,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治污降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简称“铜川十条”)。
一、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自觉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及时研究梳理重大问题和重点措施,为治污降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要夯实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治污降霾工作“重头在区县、工作在基层、关键在落实”的意识,各级政府每年在人代会上要如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郑重承诺来年治理任务和措施。同时将党政同责和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逐级传导到乡镇(街办)、社区(村组),切实把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基层组织和工作岗位。市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环保责任,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进而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有效治污。借鉴兰州经验,在全市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市大气办制定的《关于在全市推行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坚持以区县为主体全面建立区县、乡镇(街办)、社区(村组)和小区(楼院)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网络,实行“三定三全”,即定人、定岗、定责,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真正使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负总责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使乡镇(街办)、社区(村组)、小区(楼院)等基层组织行动起来,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来,使扬尘、焚烧垃圾秸秆、散烧烟煤等分散的各类污染源得到全面控制。各区县要根据市上《指导意见》,认真制定辖区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三、强化监测,做好环境应急工作。完善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定期发布各区县监测结果。分析研判雾霾天气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加强对雾霾天气的预测和预警;修编并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各区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也要完善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示应急方案中有关停产、限产、限排、限行等措施,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精细化管理,实现工业达标排放。以华能铜川电厂超净排放为样板,出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综合性精细化管理方案,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限期治理,促使全域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要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建“两高一资”工业项目,不再新建水泥项目,从严限制以煤为燃料的项目;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全市规模以上水泥、电力、煤炭、陶瓷企业均要在厂区物料出入口建设货运车辆自动冲洗台,购置负压吸尘清扫专用车和洒水保洁专用车。对重点企业派驻环境监察员,实行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监督性监测,不达标者一律实行限期治理、媒体曝光,直至停产治理。
五、深化治理,严禁煤烟及各种生物质的散烧。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完成省上下达的压煤任务。实施城区卡口管控,禁止无证运煤车辆进入城区;要将应拆未拆和超标排污的燃煤锅炉作为重点,从严监管;做好城市用煤煤质检测,公布煤质检测结果;强化城市周边煤场的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做好困难群众取暖补贴发放工作,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燃料,禁止烟煤散烧。全市所有区域一律禁烧垃圾、树叶、秸秆及荒草等生物质。
六、全天候保洁,整治道路扬尘。充分发挥已建成的3个车辆自动冲洗台的作用,所有过境货车必须冲洗;对全市88条路段逐路段明确管理责任和管护责任人,调整和增加洒水频次和范围,落实高压冲洗、湿法清扫和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做到随脏随扫、随起尘随洒水。继续坚持公安、环保、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联合设卡检查,从严查处超速、超载、抛洒等行为。已有的11个治污降霾检查点和新区的3个检查点要坚持值守,认真检查,发挥好治污降霾的卫士和哨卡作用。
七、规范管理,控制施工扬尘。落实“六要四禁止”要求,全市所有建设工地要做到施工场所围挡、施工场地道路硬化、渣土物料覆盖、货运车辆自动冲洗、拆迁湿法作业、环境管理公示“六个”100%,达不到的一律限期整改。从今年12月至明年3月,中心城区除重点项目和市政抢险工程外,所有建筑工地停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并对各类施工扬尘实行“一票停工制”,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明年3月31日。
要积极实施城市绿化、通道绿化、景区绿化、流域绿化和家园绿化五大工程,优化公园、湿地建设和布局,扩大水域面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治污降霾。
八、部门联动,铁腕执法。各区县、各部门要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大检查、大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下硬手、“零容忍”,坚决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新修定的《环保法》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各种违法行为不漠视、不宽容,依法查处。对石碴、白灰、坩土等非煤矿山开采,要严格依照法律和市政府的决定整合,坚决杜绝污染环境的无序开采和生产,对死灰复燃的白灰窑、小石碴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环保、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九、公开治污,广泛参与。在媒体上公布企业排放和在线设施运行情况,曝光各类污染问题,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铜川环保微信平台”,按照《铜川市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规定》实行公民有奖举报,开设专栏专版,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治污降霾;市级媒体要通过明察暗访、典型引路、反面曝光、***报道等形式全程参与治污降霾工作,发挥好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作用。
十、严考核,真问责。市考核办要将治污降霾纳入对区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分值,量化指标任务,严格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考核结果。今年市上对各区县年度环保目标考核共17分,其中大气污染治理占11分;每发现一起环境违法行为(焚烧秸秆垃圾、道路扬尘、冒黑烟等)扣0.1分,被省市督办、预警的每次分别扣0.5分和0.2分,被省、市媒体曝光的每次分别扣0.3分和0.2分。由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市委办督察室和市政府督察室,从严督办,从实监察,从重问责。每季度公布各区县空气质量及主要污染物浓度排名、明察暗访扣分结果和部门工作进度,并将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出台并严格实施《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推诿、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影响全市治污降霾整体进度和省市目标任务完成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由监察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网络编辑:唐湘
信息审核:陈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