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君玲荣获全国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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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5日发表
5月16日,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我市耀州区孙塬镇孝西村振兴砖厂厂长芦君玲、西安中医脑病医院院长宋虎杰2人,荣获“全国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陕西光辉进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辉民等五人,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蒲城县民生资源中心2个集体,荣获“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称号;安康市康复托养中心等4家单位,荣获“残疾人之家”称号;宝鸡市残联理事长段寅生,荣获“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五年一届,主要表彰奖励在扶残助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网络编辑:张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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