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通过省级验收
2009年,耀州区被中央确定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后。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三年来完成投资7140.37万元,实施末级渠系改造8万亩,发展管道输水0.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整治土地1.5万亩。近日,顺利通过了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验收。
耀州区被中央确定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后。在耀州区项目涉及桃曲坡水库、高尔塬水库灌区、漆水渠自流灌区、尤家咀抽水灌区以及寺沟、孙塬、关庄等井、站灌区。耀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主管农业副区长任副组长,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项目法人。耀州区灌溉管理站以法人形式组织项目实施。并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监督组、资金管理组等工作机构,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建设管理工作。切实强化检查督办。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工作,主要领导并经常深入工程一线听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商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区级各部门形成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项目办派驻技术人员常驻工地,现场指导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实施,为确保工程质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对项目进行多次到项目区现场踏勘、调研、商讨,不断完善和优化建设方案。确保了项目的科学实施。严格项目管理。小水重点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四项制度,做到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资料完整。严格资金管理。对财政专项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区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在报账过程中,实行财务、业务和主管领导联合审批制,严把报账程序关。同时实行财务公开,对工程招标情况、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使用、群众投工等各项内容进行区、镇、村“三级”公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定期向区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实施情况,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决算及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小型农田水利全面完成,极大地提高了耀州区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扩大灌溉面积,使全区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10%,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面积提高15%。由于改善、新增了灌溉面积,使项目区每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4.72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131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690元。增加复种指数,提高植被覆盖率,同时保护了地表水,有效维护项目区的生态平衡。(记者:刘晓帆,通讯员:王存民、陈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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