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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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5日发表
为了使新区人民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2011年1月12日,新区安委会召开了烟花爆竹联席会议,新区安监局、新区公安分局、新区市政局、新区工商分局分别对新区2011年的烟花爆竹做了详细部署,同时对新区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集中培训,对新区烟花爆竹经营户提出了要求:要求经营户必须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严格按标准进行经营;必需按要求到正规批发公司进货,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需具有合格标准。通过培训工作,使各经营户对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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