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促进政协工作再上台阶
3月19日下午,市政协委员分组讨论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政协提案工作报告。市政协主席袁树英参加了分组讨论,他在听取了分组委员的讨论后强调,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促进政协工作再上台阶。
袁树英指出,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所谓民主协商一是投票选举民主,二是协商民主。如果没有协商这个前提,选举很可能失败。协商民主在我党建立初期和建国前期就已经开展,抗日根据地很多工作开展得很好就是和人民商量的结果,但是,后来我们在许多工作中这方面有许多失误。比如,近几年的强行拆迁、电价的上涨等引起群众很大意见,就是没有好好协商的结果。政协就是协商民主的产物,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协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基本含义应该是平等讨论、求同存异、广泛参与、兼顾各方、优化决策。只有协商民主工作到位了,政协工作才能迈上新台阶。对于政协工作来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一是政治协商,就是开好民主协商会,参与法律政策决策等的制定;二是社会协商,有效进行公开听证、媒体对话、决策咨询等工作;三是基层协商,社区、公益事业等事项要和群众面对面商量着办事。各级政协和委员应在这几个方面积极探索,使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
网络编辑: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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