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人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14条,从加大政策支持、提升创业培训、优化创业服务、加强人才支撑、加强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反映的融资、服务、人才、风险应对的难题,重点政策完善和政策落实上,出新招出实招,不仅是促进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也是促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意见》有如下特点: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强化融资支持。一是明确税费减免、场地安排、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明确返乡入乡创业市场主体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保补贴,享受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政策支持。二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通过建立信息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设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等,多渠道降低反担保门槛。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途径,将政府+银行+保险的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通过创业培训促进返乡入乡创业。一是扩大培训规模。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对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二是提升培训质量。根据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特点,开发一批特色专业,示范性培训课程。三是落实培训补贴。鼓励通过项目制的方式购买培训项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对师资和管理平台等基础工作给以支持。
优化创业服务。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县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能力,建立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培训机制。建立专家团,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二是强化载体服务。力争510年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覆盖全国。落实房租,物业费减免,水电供暖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三是建立保障机制。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小微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加强人才支撑。一是做好用工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和个人提供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二是深化招才引智。开展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建立本地外出人员联络机制,将返乡创业企业招用人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意见》整合了人社、财政、农业等部门的资源,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完善了统计调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化解难题。通过实施信息进村入户等项目,提升返乡入乡创业的效能。推出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建设、扶持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载体和项目。加大政策宣传、氛围营造力度,表彰返乡入乡优秀带头人。
《意见》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强政策的支持和服务的保障。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优化返乡入乡创业环境,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不断开创新格局,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