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园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员审核意见公示(编号2021003)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5日发表
根据《铜川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铜办发〔2018〕4号)、《锦绣园人才公寓租住管理细则(试行)》(铜人社发〔2018〕13号),经审核,陕西中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穆鹏程、刘韩勇及隽美经纬电路有限公司张杰符合锦绣园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联系地址:铜川市华阳西门北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211室
邮政编码:727031
联系方式:胡女士 0919-3191771
***: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人员名单(2021-003)
铜川市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9 20:55: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