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督查组莅临铜川督导检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9月12、13日,省人社厅督查组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督查组在听取全市汇报后,分别赴市本级、耀州区、王益区和宜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采取看、问、听、谈的方式,实地查看了基层服务窗口的业务经办情况,并现场征询毕业生的服务需求和对服务的满意程度。检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2年至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落实政策,克艰攻难,扎实工作,通过广发就业信息、小贷融资、就业见习等举措,使在各级人才中心报到的7499名毕业生中的6302人实现了就业,就业率为84%。2013年截止目前,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应届毕业生共2254人,通过企业招聘、公务员考录等实现就业2007人,就业率89%。但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的偏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挤压了毕业生就业空间、以及我市转型期间可供毕业生就业的岗位有限等各种不利因素并存,使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一定压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铜川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切实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五项措施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多措并举、寓教于乐,坚持政策宣传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典型带路效应,联合铜川电视台,制作播出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类纪实节目。
二、完善政策,全力扶持。今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铜川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就业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制度。免费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打破基于户籍制度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凡在我市进行实名登记的,可享受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参加就业见习,可按规定给予6个月、每月800元的见习补贴;见习结束后仍然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过渡就业政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从2013年起,对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每人1000元的求职补贴。
三、融资支持,鼓励创业。对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高校按规定主办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经高校提供反担保,可采取整贷整还的扶持模式,给予不超过2年、4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贴息;设立铜川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市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资金;在现有孵化基地基础上,完善、提升孵化功能,创办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带动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四、深入调查,有的放矢。一方面通过电话访问、问卷等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夙愿,另一方面,深入183家企事业单位做访谈,掌握其用人需求和吸纳能力。通过双向了解,明晰思路,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做实分析,健全服务。进一步做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信息的监测分析,实现市人才交流网、公共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络资源共享,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广阔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