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交通运输局关于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件注销的通告
根据《***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9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落实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道运货函〔2019〕44号)等精神,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为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工作要求,现将我县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件依法依规进行注销(具体名单见***)。
特此通告。
***:上思县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件注销名单
上思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