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
今年以来,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就业方针,张店区结合区域实际,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一是实行城乡统筹就业。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坚持城乡统筹的发展思路,坚决清理废止针对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歧视性政策,真正降低农民转移的门槛。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市场准入等方面享有应有的权利。
二是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区6个镇均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建设,突出抓好村居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每个村居配备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管员,建立农村劳动力台帐和转移台帐,健全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
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做好用工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工作,继续开展了以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为主体的“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等活动。
四是启动实施特别培训计划,开展订单、定向式实用专项技能培训。我区以“转变观念,贴近实际,针对需求,多样培训”为原则,采用了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的方式,实施了机电维修、餐饮服务、园林绿化、卫生保洁、保安、城管协管岗前培训等专业的订单、定向式就业前培训。
五是加大监察力度。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体系,在各街道(镇)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分庭,开通了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私招乱雇、非法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非法职介等违法行为的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