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崔家营村鲁家湾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崔家营村-鲁家湾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崔家营村-鲁家湾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长安区府东一路两侧、学府大道以北,建设单位为西安市长安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崔家营村-鲁家湾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地块一:总建筑面积119396.906㎡,地上建筑面积95254.712㎡(其中住宅面积83882.037㎡,配套公建面积2892.539㎡,商业面积8480.136㎡),地下建筑面积24142.194㎡(其中停车配套面积19***1.399㎡,设备房面积1059.348㎡,配套公建50.001㎡,人防面积3391.446㎡)。容积率为3.12,建筑密度21.19%。
地块二:总建筑面积139133.656㎡,地上建筑面积114806.609㎡(其中住宅面积99784.53㎡,配套公建面积7797.185㎡,商业面积7224.894㎡),地下建筑面积24327.047㎡(其中停车配套面积18768.665㎡,设备房面积1476.204㎡,配套公建51.48㎡,人防面积4030.698㎡)。容积率为3.44,建筑密度24.22%。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1-1—1-2#商住楼,地上30/29/27/3层(其中1-3层为住宅、商业、配套公建,4层为住宅及商业上空,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31705.6㎡,均为地上。
2.1-3—1-4#住宅楼,地上30/29/27层,总建筑面积28385.819㎡,均为地上。
3.1-5—1-6#住宅楼,地上30/29/27层,总建筑面积28442.478㎡,均为地上。
4.1-7#配套公建楼,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1415.617㎡,均为地上。
5.1-8#城市级商业楼,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5211.966㎡,均为地上。
6.地块一公厕,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56.158㎡,均为地上。
7.地块一地下车库,地下1层,地下建筑面积24142.194㎡。
8.2-1#商住楼,地上30/29/27/3层(其中1-3层为住宅、商业、配套公建,4层为住宅及商业上空,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18860.072㎡,均为地上。
9.2-2—2-3#住宅楼,地上30/29/27层,总建筑面积29786.357㎡,均为地上。
10.2-4#住宅楼,地上30/29/27层,总建筑面积14840.014㎡,均为地上。
11.2-5—2-6#住宅楼,地上30/29/27层,总建筑面积29587.599㎡,均为地上。
12.2-7#商住楼,地上30/29/27/3层(其中1-3层为住宅、商业、配套公建,4层为住宅及商业上空,5-30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15789.365㎡,均为地上。
13.2-8#配套公建楼,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970.208㎡,均为地上。
14.2-9#幼儿园,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4879.433㎡,均为地上。
15.地块二公厕,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55.9***㎡,均为地上。
16.地块二地下车库,地下1层,地下建筑面积24327.047㎡。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地块一应配建公建面积具体如下:文化活动站449.7㎡;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45.5㎡;物业管理569.6㎡;党员活动室50㎡;卫生站402.5㎡;综合商业100㎡;便民店555㎡;治安联防站50㎡;其他三产设施100㎡;其他管理用房90㎡;公厕50㎡;变电室50㎡。
该项目地块二应配建公建面积具体如下:幼儿园5575㎡;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23.5㎡;物业管理429.5㎡;文化活动站400㎡;党员活动室50㎡;卫生站250㎡;便民店350㎡;治安联防站50㎡;储蓄所170㎡;公厕50㎡;变电室50㎡。
实际地块一已建成公建具体情况如下:文化活动站449.804㎡,位于1-1—1-2#楼1层、1-7#楼2层;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45.709㎡,位于1-1—1-2#楼1层、1-7#楼1层;物业管理608.623㎡,位于1-1—1-2#楼1层、1-7#楼2层;党员活动室50.468㎡,位于1-7#楼1层;卫生站427.006㎡,位于1-7#楼1层;综合商业99.993㎡,位于1-1—1-2#楼1层;便民店573.779㎡,位于1-1—1-2#楼1层;治安联防站87.691㎡,位于1-1—1-2#楼1层、大门;其他三产设施99.993㎡,位于1-1—1-2#楼2层;其他管理用房93.315㎡,位于1-1—1-2#楼1层;公厕56.158㎡,位于地块一西北角。
实际地块二已建成公建具体情况如下:幼儿园5575.81㎡,位于2-9#楼、2-1#楼2层;物业管理440.632㎡,位于2-7#楼1层、2-8#楼1-2层;文化活动站427.479㎡,位于2-8#楼2层;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22.505㎡,位于2-8#楼2层;党员活动室50.004㎡,位于2-8#楼1层;便民店355.882㎡,位于2-7#楼1层;卫生站257.491㎡,位于2-1#楼2层;治安联防站87.622㎡,位于2-7#楼1层、大门;储蓄所170㎡,位于2-7#楼1层;公厕111.442㎡,位于2-8#楼1层、地块二东南。
四、车位信息
地块一应配建机动车位数619个,现状机动车位数542个;地块二应配建机动车位数709个,现状机动车位数461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涉嫌建设与审批不一致情况,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于2023年1月12日向长安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进行处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1.规划建筑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未产生日照影响。
2.规划建筑对北侧道路红线以北后退3米、5米、15米未产生日照影响。
3.规划建筑对北侧用地界线以北后退12米产生日照影响。
4.规划住宅建筑1-1—1-2#楼共计29户日照不满足大寒日2小时。
5.规划幼儿园日照满足冬至日3小时。
七、现状问题
1.审批绿地率地块一为39.8%,地块二为31.6%,实际建设绿地率地块一为32.11%,地块二为25.15%。
2.建筑退距及间距问题:出入口、2-2#、2-3#、2-4#、2-5#、2-6#北退用地界线不满足要求;出入口西退、1-1#、1-2#南退、1-3#西退道路红线不满足要求;1-1#东退、1-1#裙房南退、2-1#、2-7#南退绿线不满足要求;地下建筑物退界不满足要求;出入口与东侧周边住宅不满足要求;大门与1-2#、1-8#、公厕与西侧出入口不满足要求;2-5#与公厕、2-7#与2-8#、2-9#与2-4#平行布置,2-4#与2-8#山墙侧,出入口与2-1#垂直布置、出入口与2-7#住宅、商业垂直布置、2-9#与西侧出入口垂直布置不满足要求。
3.机动车位问题。该项目划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原审批机动车位619个,实际建设542个;地块二原审批机动车位709个,实际建设461个。建设单位承诺后期补建,补建完成后地块一地上车位72个,地下机械车位470个(两层),平层车位119个;地块二地上车位89个,地下机械车位568个(两层),平层车位52个。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5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710007
联系电话:029-85657234
***:西安市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3年5月11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