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山市煜城鞋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局受理熊安培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申请的用人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中山市煜城鞋材有限公司已搬空,实际不在经营状态,法定代表人也无法联系。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
一、公告文书:2303***********8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二、受送达人:中山市煜城鞋材有限公司
三、内容:申请人熊安培称是你公司员工,对其于2022年5月25日15时10分左右,在公司受伤一事申请工伤认定,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公司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坦洲分局(8号窗)
联系人:黎***
联系电话:0760-86217***4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9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