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拟享受2023年普通中考照顾加分考生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名单(第四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桂政发〔2007〕28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普通高考加分项目审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桂人口发〔2011〕58号)文件规定,经陆川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研究,陆川县1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符合2023年普通中考照顾加分条件(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3年4月6—4月20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4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陆川县卫生健康局或县招生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7318378、0775—723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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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拟享受2023年普通中考照顾加分考生(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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