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开办函〔2021〕7号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见***)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新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各行政机关要认真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简称《报告格式》),准确把握《报告格式》提出的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及时间、工作要求,提高本机关编报年度报告的质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新修订的《报告格式》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涉及数据汇总整理,专业性强。各行政机关要强化组织领导,将报告格式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本机关的办文、办会、办事工作中,强化内部协调,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确保相关情况和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各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抓紧部署,加强指导、检查、监督,把年度报告及报告格式列入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新修订的《报告格式》宣传到位、落到实处。
(三)尽快更新发布。各行政机关要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0 号)从本机关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撤掉,更新发布新修订的报告格式。
二、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报送和发布工作
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根据最新的政府信息年度报告要求和格式,撰写本级本机关2021年的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报送和发布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所属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及时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包括市级部门、县级部门)于2022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参照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要求,向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及时间。
县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2年2月20日前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市行政审批局汇总市级部门和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提交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向市行政审批局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同时,请各单位采用以下方式同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uilin.gov.cn)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录入和发布:首先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录入及发布,然后通过编辑器菜单点击“引用”,选择“镜像”的方式同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应的栏目;来源请填写县(市、区)或单位名称,例如“灵川县”、“市教育局”。
市政府办、市退役军人局、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妇联、红十字会,以上5个单位请自行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发布,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技术问题请联系市信息中心,联系人:秦佳林,电话:0773-2819468。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请将报告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本一并发送到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科邮箱:glzfxxgkb@guilin.gov.cn。联系人:董了,电话:0773-5812562。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520室,邮编:541199。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2.市本级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义务主体清单
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7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doc
***2:市本级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义务主体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