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公示。
一、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周家塘水库采取倒入粪便繁殖微生物养鱼,影响白燕、吉山村地下水质。
问题序号:类型三序号10问题36
二、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嘉会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性质,明确了发现问题(类型三序号10问题36)由嘉会镇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根据村民反映的情况,2022年4月29日,嘉会镇组织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白燕村村干部、白燕村部分村民前往周家塘水库进行现场查看。现场发现养殖场向周家塘水库直接排放、倾倒未经处置的鸡粪(禽畜粪便)用作鱼料,导致水库水质发黄发黑,并带有臭味。
该养殖场倾倒禽畜粪便至水库的行为引起周边群众的不满。2022年5月5日,嘉会镇组织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龙虎乡政府、白燕村村民以及养殖场当事人在嘉会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协商。周家塘水库养殖场承诺一是从2022年5月6日起不再对水库进行投放禽畜粪便等任何饲料;二是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养殖场对水库进行治理并达到渔业水域水质要求;三是水库水质达标后养鱼若需投料要在上级渔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投料喂养,确保水质不造成新的污染。
2022年6月16日,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向周家塘水库直接排放、倾倒未经处置的鸡粪(禽畜粪便)用作鱼料,导致水库水质发黄发黑,并带有臭味的行为,根据违反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125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嘉会镇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6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嘉会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3-8352118
嘉会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