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四批新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经审核,符合2023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有5人。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同时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
附件:2023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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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
李凤清 凤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保洁员
班艳芳 凤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保洁员
罗娟丽 凤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保洁员
罗桂艳 凤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保洁员
李慈强 凤山县融媒体中心 保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