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交易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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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14日发表
招租单位 | 江苏宝应机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宝应县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
标的名称 | BYFCQGF202****001001双桥五金 |
标的位置 | 苏中北路9号 | 面积 | 40.0 |
基本情况 | 原产权单位:农业农村局 |
租赁期 | 3年 | 项目编号 | BYFCQGF2023040001 |
标的名称 | BYFCQGF202****001002古城香业 |
标的位置 | 安宜南路75号 | 面积 | 13.0 |
基本情况 | 原产权单位:工商联 |
租赁期 | 3年 | 项目编号 | BYFCQGF2023040001 |
标的名称 | BYFCQGF202****001003女人缘 |
标的位置 | 安宜南路72号 | 面积 | 27.0 |
基本情况 | 原产权单位:工商联 |
租赁期 | 3年 | 项目编号 | BYFCQGF2023040001 |
标的名称 | BYFCQGF202****001004女人秀 |
标的位置 | 安宜南路73号 | 面积 | 27.0 |
基本情况 | 原产权单位:工商联 |
租赁期 | 3年 | 项目编号 | BYFCQGF2023040001 |
标的名称 | BYFCQGF202****001005焦点 |
标的位置 | 安宜南路74号 | 面积 | 27.0 |
基本情况 | 原产权单位:工商联 |
租赁期 | 3年 | 项目编号 | BYFCQGF2023040001 |
标的名称 | BYFCQGF202****001006MJ男装 |
标的位置 | 九九广场6幢6112号门市 | 面积 | 52.4 |
基本情况 | 原产权单位:发改委 |
租赁期 | 3年 | 项目编号 | BYFCQGF2023040001 |
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17时00分至2023年05月04日16时00分 |
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宝应县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招租人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招租人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如遇上级政策性调整,由招租人按照相关规定解释具体租赁期事宜),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招租人,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人经招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请求招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人提前一个月预交给招租人。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自付。 9、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招租人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房屋具体交付时间以招租人按照上期房屋租赁合同,并结合其他因素在本次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如有违反,招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0、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的,由招租人确认其合同签署和履约保证金按时到账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11、承租人不得从事餐饮业(以现经营项目现状为准)、网吧、旅馆、***室、游戏室、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油漆等影响周边环境卫生、有安全隐患、对居民正常生活有影响的项目。 12、门市按现状出租,请意向承租人自行现场查勘。如有疑义,请咨询葛女士0514-88286730。 意向承租人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我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我承诺承租期间按照房屋使用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房租,不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 (3)、我承诺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招租人,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同时承租人须及时返还房屋并自行处理房屋内遗留物品,否则,招租人将视为承租人放弃遗留物品的所有权,招租人有权直接处理。 (4)、我承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 (5)、我承诺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与招租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人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byfzx/),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单位请以法人单位名称注册响应方,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单位法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请以本人姓名注册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 3、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号缴纳,并请在用途里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帐户:1016***********420****0000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4、经公开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不低于租金参考价协商签约,协议成交。 5、竞价时间:2023年05月05日上午09:30,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网站参与网上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报名人自行承担责任。 |
保证金 |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 50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
联系地址 | 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0514-88286730(房屋具体情况咨询)、0514-88990872(报名事宜咨询) 葛女士(房屋具体情况咨询)、张先生(报名事宜咨询) |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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