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净矿最大合力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
凝聚“净矿”最大合力 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
2022-08-25 10:30:00 来源: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净矿”出让是矿业权出让制度的重大创新,需统筹推进矿区科学合理划定、地质勘查、征地和房屋拆迁、山林权纠纷调处和土地附属物清点补偿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净矿”出让使企业达到“拎包入住”的效果,该项工作是矿产资源管理的重大挑战。
根据《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自然资办〔2021〕80号)文件要求,从2022年起,我县砂石土类矿产全面实行“净矿”出让。为做好2022年“净矿”出让前期相关工作,2022年4月1日我局组织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我县矿业权出让计划所涉区块进行实地核验,通过实地核验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综合各单位意见我局初步确定了五个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作为“净矿”出让工作试点,分别为:灵川县潭下镇庄屋饰面用灰岩矿、灵川县潮田乡下江饰面用灰岩矿、灵川县大圩镇古满岭饰面用灰岩矿、灵川县灵田镇辇田尾饰面用灰岩矿、灵川县灵田镇混元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图为实地核验现场)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申报矿业权出让计划必须具备普查以上勘查报告的工作要求,我局分别于2022年5月31日、2022年7月22日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开选择编制单位编制勘查设计方案,经过资格审查和有效报名公示后在我局进行公开抽签。通过公开抽签确定相关编制单位。目前各单位设计书进入送审阶段。
(图为公开抽签现场)
“净矿”出让作为矿业权管理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优化流程、强化服务、提高效率”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的落地执行,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矿业权人权益、矿区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净矿”出让相关程序,借鉴“瑞昌经验”,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合理解决前期成本,加快推进砂石土矿等采矿权有序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