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圆满结束
2021年是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第三个监测周期的起始之年。根据《***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7号)文件精神,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研制了新的监测方案,坚持“覆盖五育、突出质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的改革思路,在原有六大学科基础上,增设了劳动教育学科,形成了全面覆盖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的监测内容体系。2021年决定从小学四年级和初中八年级学生中抽取样本,开展数学、体质健康、心理健康以及相关因素的监测。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于3月2日召开了《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视频会议,兴安县被抽中成为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之一。
接到工作任务后,我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流程和要求,把握好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兴安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兴安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应急预案》和《兴安县2021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手册》,成立了兴安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监测工作组、纪检组、巡视组、宣传接待组、值班组、监测工具接送组、监测工具保密组、防疫组、应急事务组、联络及信息组10个工作小组,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各组工作职责,并对各组工作人员、责任督学、样本校校长和样本校工作人员进行了分类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熟悉“国测”流程。
于4月份,对各样本校测试场地和设备等进行了调查摸底,补充、更新和完善了部分缺损的检测工具,多次下校现场督查样本校测试工作准备情况。
责任督学到崔家中学检查测试场地
并于5月17日在县实验小学召开了现场模拟测试会。
参观实验小学测试准备工作现场
4月27日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调研组专家来到我县调研我县的质量监测准备工作,对我县信息上报及时,准备工作充分,组织工作有序,给予了充分肯定。
自治区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梁桂华到我县实地调研我县质量监测准备工作
5月27-28日,我县作为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样本县之一,兴安县20所样本校(小学12所,初中8所)接受了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
整个监测过程组织严密、严谨规范、井然有序,最后全县20所样本校圆满完成了本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自治区随行督导员梁小妮对我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抽调、学习培训、信息上报、工具配备和数据上传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实地核验,对我县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自治区巡视员梁小妮到严关中心小学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