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邮政管理局出台快递企业市级总部统一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理顺品牌企业关系,畅通政企联系和对接,日前,市邮政管理局制定印发《韶关市快递企业市级总部统一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各邮政快递品牌韶关市级总部(以下简称“市级总部”)依法依规全面精准履行本品牌全网统一管理责任。
《实施细则》要求,市级总部应在“党建引领、规划发展、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绿色发展、统计监督、权益保障”等方面落实统一管理责任,指导本品牌市内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本品牌快递业务的下属企业、加盟商、分支机构和末端网点(含驿站、共配点)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和企业生产经营规范。
《实施细则》强调,市级总部要负责统筹全网安全管理,设置政务对接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网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及末端网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强化全网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配合做好绿盾工程建设工作。对于市级总部统一管理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市邮政管理局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市邮政管理局 雷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