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绵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绵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福绵区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4号)精神,现将《福绵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玉林市福绵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
福绵区2019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
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4号)、《转发玉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资金的通知〉》(玉福财农〔2019〕07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绩效优先、示范带动,围绕主线、突出重点的安排原则,通过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健全规章制度,创新运行机制,注重示范带动,不断扩大我区农民合作社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补助对象
经组织申报和评审,本项目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个:玉林市福绵区益民果蔬专业合作社、玉林市福绵区福进茶叶专业合作社、林市蜜之源蜜蜂专业合作社。
三、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经福绵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福绵区财政局向实施对象兑现补助资金。
四、实施要求
承担项目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要对照各自的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营运、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业务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项目实施过程注意收集关键环节材料,做到实施过程有记载、有图片。
***:2019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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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分配表
合作社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玉林市福绵区益民果蔬专业合作社 | 12 | 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及烘干加工 |
玉林市福绵区福进茶叶专业合作社 | 12 | 老茶园整合管理 |
林市蜜之源蜜蜂专业合作社 | 11 | 蜂产品质量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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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