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田东县新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广西田东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小龙市场店)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 和 售 药 店 医 疗 保 障 定 点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桂 医 保 发〔2021 〕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桂医保中心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本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零售药店市场活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通过公布准入条件、医药机构自愿申请、资料初审和受理、实地评估、结果公示等程序,同意以下1家零售药店取得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序号 | 药店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1 | 广西田东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小龙市场店 | 91451022MAA7D46H0K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平马镇东宁西路(小龙村农贸市场北面大门右边第5间农商行旧址) |
确定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的购药服务,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的各项政策规定,并建立与医疗保障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医保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及时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做好药店医保药品国家编码与医保信息系统匹配。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参保人员的购药服务,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服务。
田东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