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20393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畜禽粪污治理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鲁农督办字〔2022〕28号
省畜牧兽医局:
***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畜禽粪污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厅职能,提供协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立足部门职责职能,认真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协调责任,强化推进机制,持续开展村庄清洁活动,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省农村面貌显著提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场硬仗中,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理利用是重点任务之一,我省是畜牧大省,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也是薄弱环节、突出短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清理畜禽粪污纳入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内容,积极开展工作,2021年全省共清理生畜禽养殖粪污1030余万吨,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推进强度,继续统筹抓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做好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理利用,为乡村振兴发展打好农村环境基础。
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将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理利用纳入《山东省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村庄行动中,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重点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畜禽养殖粪污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二是加强处理模式总结推广。遴选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案例,鼓励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解决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解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增强畜禽养殖户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大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