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检法会签携手促进法律监督
11月1日,蕲春县检察院与蕲春县法院会签《关于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机制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共10个方面25条,明确健全完善刑事审判、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执行工作、公益诉讼监督配合等10大机制,内容涵盖重点案件的监督配合、重大疑难案件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作、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共同调解、行政争议化解、执行活动监督等25个方面内容。
该《实施办法》中,针对部分重点案件,检察院与法院建立监督配合和信息通报机制;针对日常案件,定期前往法院参与案件评查工作;针对案件执行工作,在法院执行局设置监督岗,派员定期到法院执行局值班,现场接受群众询问,为群众答疑解惑,实地监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推进执行工作质效提升;明确了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审委会,对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蕲春县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该《实施办法》,切实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协作配合,在紧密的衔接和高频次的交流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通讯员骆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