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峡谷漂流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辽宁清原红河峡谷漂流旅游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辽宁清原红河峡谷漂流旅游有限公司景区调整相关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辽价发〔2018〕38号)的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依法履行政府定价程序。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漂流门票价格每人次120元。你单位可根据淡、旺季的实际情况在每人次120元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2、豪华巴士在景区内起点至尾点之间运送游客,票价为单程每人次10元。
二、几点要求
1、你单位要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批准机关、文号等内容。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关于特殊群体的门票价格减免等优惠政策。
3、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期限为三年,即(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期限届满另行报批。原清原满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红河峡谷漂流门票价格的批复》(清价发[2009]8号)同时废止。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