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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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0月15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扩建年产其他钢筋混凝土预制结构件、其他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10万件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茶棚工业园茶乌路3号 | 南京金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 南京绿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800万元,利用厂区内现有工业用地5398m2,新建厂房约900m2(占地约300m2),其他车间利用现有已建厂房。年产其他钢筋混凝土预制结构件4万件,其他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6万件。 | 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和车辆冲洗水,经收集后进入现有污水回用装置(离心+二沉池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大气环境:运输搅拌粉尘G1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未捕集到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并经建筑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废模具等;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由建材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模具由模具定制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所有固废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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