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镇医保开通长治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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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从2017年4月1日起,我县医保平台和长治医保平台实现系统对接。凡符合转院条件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办理相关转院手续后,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转院审批表到县医保中心进行备案,可在长治相关医疗机构住院直接报销。涉及到的医疗机构有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长治市中医院、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参保对象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减轻了广大参保职工居民垫付高额医疗费用的负担,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方便了广大参保职工居民。(医保中心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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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1:07: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