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城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凤商改办发﹝2022﹞14号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辽宁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拟对《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2版)》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发展改革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1行政审批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应编码1中介服务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
二、民政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3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4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6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新增编码18行政审批事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对应编码27中介服务事项“出具验资证明”。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新增编码142行政审批事项“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对应编码202中介服务事项“出具验资证明”。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7设定依据删除“《***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四、自然资源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2行政审批事项“临时用地审批”对应编码31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3行政审批事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对应编码32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4行政审批事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对应编码33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5行政审批事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对应编码34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6行政审批事项“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对应编码35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7行政审批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对应编码36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8行政审批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对应编码37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9行政审批事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租赁审批”对应编码38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30行政审批事项“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对应编码39中介服务事项“按规定编制土地估价报告、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20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其中,删除编码168中介服务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编码170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底图”。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33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18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中介服务实施机构调整为“具有相应建筑设计资质的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调整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21行政审批事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其中,删除涉及的编码172中介服务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涉及的编码174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底图”。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122行政审批事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对应编码176中介服务事项“出具建筑图纸”。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23行政审批事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其中,删除编码177中介服务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涉及的编码179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底图”。
六、交通运输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34行政审批事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对应编码44中介服务事项“公路桥梁结构荷载验算报告编制”。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将原编码35、原编码133、原编码134、原编码135、原编码136行政审批事项合并为现编码35行政审批事项“涉路施工许可”。其中,原编码35行政审批事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原编码133行政审批事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原编码134行政审批事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原编码135行政审批事项“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原编码136行政审批事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调整为对应的具体办事事项;原编码45、原编码193、原编码194、原编码195、原编码196中介服务事项合并为编码45中介服务事项“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新增编码40行政审批事项“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对应编码50中介服务事项“技术审查咨询”。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27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设定依据调整为“1.《道路运输条例》(***令第406号公布、***令第752号修改)、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修改)”。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30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调整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设定依据修改为“1.《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令第752号修改)、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修改)”。
七、水利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47行政审批事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其中,新增具体办事事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对应的设定依据增加“《政府投资条例》(***令第71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八、林草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63行政审批事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对应编码73中介服务事项“森林经营采伐作业设计”。
九、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68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69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70行政审批事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其中具体办事事项调整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含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71行政审批事项“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对应编码83中介服务事项“出具验资证明”。
十一、应急管理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79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其中,编码94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具体办事事项调整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设定依据调整为“1.《安全生产法》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改)3.《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公布、省政府令第341号修改)”,行业主管部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门”;编码95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具体办事事项调整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设定依据调整为“1.《安全生产法》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改)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改)4.《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公布、省政府令第341号修改)”,行业主管部门调整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86行政审批事项其中,编码105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调整为“应急管理部门”;编码106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设定依据调整为“1.《安全生产法》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改)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改)”,行业主管部门调整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88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编码109中介服务事项调整为“编制安全设施设计”,设定依据调整为“1.《安全生产法》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改)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改)4.《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公布、省政府令第341号修改)”,行业主管部门调整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新增编码143行政审批事项“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对应编码203中介服务事项“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编码204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十二、文旅广电部门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21行政审批事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其中,删除涉及的编码172中介服务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涉及的编码174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底图”。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122行政审批事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对应编码176中介服务事项“出具建筑图纸”。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编码123行政审批事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其中,删除编码177中介服务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涉及的编码179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调整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底图”。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删除编码23行政审批事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对应编码32中介服务事项“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调整后,《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2版)》其他内容不变。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
凤城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 凤城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