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资助584名残疾人及子女大学生
根据《铁岭市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办法》(铁残发〔2013〕35号)文件精神,铁岭市共资助584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其中残疾人大学生91人,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493人。
今年高考结束后,市残联要求各县(市)区全面统计应、往届在校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为避免疏漏,申报截止日期后延至10月末。通过层层审核,确定91名残疾人大学生和493名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残疾人大学生1000元/人/年,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500元/人/年标准,将33.75万元助学金下拨至各县(市)区。为避免冒领,由县(市)区残联直接发放给申请人或其父母等直系亲属。
市残联开展助学的同时,还加大宣传,积极协助残疾人及子女大学生争取“金秋助学”、“福彩助学”等助学政策,并呼吁社会上更多的爱心人士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确保每名残疾人及家庭子女大学生得到有效资助,不因贫困而辍学。
来源:铁岭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