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市第二人民医院周期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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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根据原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及实施细则、《山东省医院评审办法》及其补充规定要求,我委组织省级专家于2019年6月对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医院等级周期评审现场评价。
根据现场评审结果,综合不定期检查及日常监管和统计学评价情况,经市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菏泽市第二人民医院延续“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资质,现予以公布,有效期为2019年5月-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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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7:26: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