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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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拟继续施行《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箱:hzsfjbsk@hz.shandong.cn,标题注明“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菏泽市司法局,地址: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邮编:27402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10月9日。
***:1.《菏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2.《
菏泽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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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7:26: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