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10号提案关于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
尊敬的致公党菏泽市委员会: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构建和谐社区》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完善顶层设计。
2018年10月,由市民政局起草,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意见中确定了我市的社区治理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个大项、27个小项重点任务,并制定了部门重点任务分工,确保《意见》落到实处。同时,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由30多个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应的议事协调机制,为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提高各部门政策资源整合力度,降低工作协调难度。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资金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19年8月,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菏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菏民〔2019〕24号),明确了组织、民政、人社、财政各部门分工和市、县区、街道三级的职责。同时,积极指导县区出台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社区工作者招录办法等,全面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菏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指导县区制定社区工作者招录办法,积极开展以大学生为主体的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强化队伍建设。目前,曹县已率先招录社区工作者60名,郓城、单县、巨野、成武、定陶已发布社区工作者招录公告。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根据《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菏组发〔2020〕10号)文件内容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我市积极落实城市社区有关工作经费及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待遇。经争取,2020年12月,我市市辖区(牡丹区、高新区、开发区)32个老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及专职社区工作者第四季度“3岗18级”工资补助110万元全部发放到位。2021年我市财政确定列支社区工作者补助1400余万元。同时,各县区也在积极推动各项经费落实,其中,曹县批复390万元、郓城县批复685.27万元、高新区批复265.68万元、巨野县批复248.1万元、东明县批复150万元预算资金,将用于发放社区工作者工资补助。
三、完善社区管理体系,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每个社区新建或改扩建面积不低于500平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要求,加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开展,推进社区治理制度化、民主化。
二是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2020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等34个市直部门,拟定《菏泽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2020〕***号),以市委办公室明传电报形式下发,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明确要求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不得交由社区办理,同时,根据中央及省文件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11厅委
三是持续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全面做好“一窗受理、全科服务”社区治理模式推广应用,指导曹县、单县、鄄城做好省级农村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2021年建设任务和2021年评估验收工作,并在创建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指导县区推广有关经验,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四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我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我市共计290个城市社区,目前均已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其中,一次成功社区285个,资格联审排查出不符合选举条件人员93人;共计选出居委会主任290人,其中女性19人,35岁及以下15人,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人数260人。选出居委会成员1712人,其中女性431人,35岁及以下人员270人,基本达到工作目标,有力夯实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同时,积极组织已完成居委会选举工作的社区开展换届后续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美丽家园。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