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根据省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关于转发国粮检〔2015〕39号文件组织做好2015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鲁粮字〔2015〕36号)文件要求,全市粮食主管部门做到思想早发动,工作早准备,措施早落实,检查早行动,被查单位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此次粮食库存检查从4月21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以2015年3月31日统计时点库存为依据,对我市辖区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储相关政策性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一并检查。检查重点为政策性粮食库存,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认真查明国家粮食购销等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5月4日前,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市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组织和指导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向市粮食局上报本县区有关检查报表、总结材料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5月5日至10日,省复查工作组对我市牡丹区、曹县、巨野、鄄城共8个库点的库存粮食进行了抽查,占全部库存粮食的31%,抽查内容包括库存粮食数量、账务、粮食质量、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企业仓储管理情况、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抽取了除单县、东明以外的所有县区的库存粮食样品共84个,包括中央储备粮、中央临储、地方储备粮、商品粮及成品粮样品。
通过检查,我市基本达到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库存粮食储藏安全、数量准确、质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