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不断完善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临洮县自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实施以来,不断探索实践,夯实各级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业绩责任考核体系。在指标设置、包抓机制、督查方式、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上求创新、求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创新目标设置体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各乡镇的区位差异和部门的职能区别,分类设置了以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为主干,49项工作为分支的乡镇指标体系;以共性指标、职能指标为板块,涵盖29项内容的部门指标体系。加大市考指标、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综治维稳等重点工作考核权重,综合考虑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当年政策导向,按照“实事求是、适度加压”的原则适当调控目标,有针对性地下任务、压担子,形成了“跳起来摘桃子”的工作态势。
创新领导包抓机制。探索建立了《临洮县四大班子及公检法领导干部“五联”责任考评办法》,明确县级领导联系部门、乡镇、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重点项目责任清单,要求联系领导每月检查指导、督促督办;每季度专题汇报、分析研判;围绕主要工作实施现场办公,切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并从平时考核、实绩考核、负面清单考核三个方面对联系领导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上级组织部门考核县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同时,研究制定了《临洮县市对县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县级联系领导与责任部门同奖同罚,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抓落实的直接责任者和推动者。
创新督促检查机制。建立了四级督查责任制,由县目标办、督查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考核工作,实施常规督查,重点解决考核中的具体问题;由县分管领导牵头,实施随机督查,对分管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督查,对责任单位进行现场督导和业务培训;由本单位自查,对干部职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定和测评,确保了督查考核工作的连续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完善了分析预警、督办约谈等制度。实行发改、统计及相关业务部门参与的工作研判联席会议制度,事前预警,***督办,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其书面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整改方案,以强有力的督查方式,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创新考核评价机制。一方面,完善评分办法。精心设计更加公平公正的评分体系,对定量指标不仅看任务完成情况,更看质量是否达标;对定性指标更加注重作用的发挥,效果的显现及创新、创优程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同时降低了表彰奖励等加分项分值,减少了负面清单中信访事项等扣分项分值,使考核回归到对考核指标本身的评判上来,以年度指标的完成情况比优劣。另一方面,优化考核方式。着力构建措施科学、简便管用的综合评价制度,坚持做到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报表监测与实地查看、测评调查与多元评价、实绩分析与综合评定“五个结合”,力求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全面、准确。
创新成果运用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考核结束后,及时在年初全县工作会议上通报考核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每年拿出400多万重奖经济发展“排头兵”。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对反映不好、能力弱的干部进行谈话。并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全县党员干部追赶超越的内生动力。(陈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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