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
区新闻中心讯(记者陈俐君)11月24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德权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成、廖祥军、范启兵、邓圣华、李剑出席会议,副区长刘玲宁、区政府党组成员宋兴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靳良志,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东宝区市政道路建设一期工程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支出资金本息纳入2017年-2019年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对《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重点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区外事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及《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通过了《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东宝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