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这些实事将更惠民
编者按: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荆门市民生改善三年行动计划》,拟用三年时间,从扶贫攻坚、就业培训、保障性住房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化社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城市公共交通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城乡农贸市场改造、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生态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19个方面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快建设和谐幸福新家园。本报特整理部分实事“行动”,以飨读者。
21.9万名贫困人口脱贫
根据《荆门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市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实现建档立卡的21928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10个贫困村脱贫全部销号,10个贫困村全部摘帽。
贫困村要实现“九有”,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和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饮水工程、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70%,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向小康村跨越。
完成120所标准化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根据《荆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市规划保留315所义务教育学校,三年内完成120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我市将加大投入,确保生均校园面积小学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小学不低于6.5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8.56平方米。
完成学校信息化“三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任务,完成学校信息化“二平台”(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教育管理平台)建设。合理配备师资力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无”老人和“五保户”集中供养
根据《荆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运行规范、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综合性养老服务网络。
实现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全市所有城市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60%以上行政村。新增养老床位1589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以上。同时,我市还将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2343”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覆盖荆门中心城区所有老人。
清洁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100%
根据《荆门市城市公共交通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公交线路由目前25条415公里增加到30条450公里,公交车辆总数达到600台,空调车比重达到60%,清洁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100%。规划建设政务中心、杨树港、新客运站等3个公交停保场,更新改造公交站棚100个。
每个乡镇建成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根据《荆门市城乡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升级改造全市城乡农贸市场。到2018年底,荆门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完成标准化改造,每个乡镇建成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就业培训
达到20.1万人
根据《荆门市就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2018年,全市计划培训20.1万人。其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6万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2.4万人,城镇劳动者培训2.4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7.5万人,创新创业者培训1.8万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3.4万人。
开展“三社联动”和农村
社区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
根据《荆门市标准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在城市社区中开展“三社联动”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到2018年,全市120个以上城市社区基本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作格局。
在行政村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到2018年,把全市200个以上行政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乡镇至少建1所
留守儿童服务站
根据《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所有乡镇至少各建1所留守儿童服务站,在现已建成20所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完成剩余37所建设,实现乡镇全覆盖。
解决30万农村居民
饮水安全问题
根据《荆门市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经过三年时间努力,我市农村用水集中供水率,平原地区力争达到95%以上,丘陵地区力争达到90%以上,山区力争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平原地区力争达到90%以上,丘陵地区力争达到85%以上,山区力争达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
改造县乡公路180公里
根据《荆门市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我市3年内将改造县乡公路18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1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1500延米。工作标准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养护率达到10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75%。
筹集保障性住房5.1万套
根据《荆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发放租赁补贴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城镇低收入群众、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住房保障全覆盖。
3年内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51400套,基本建成21529套,分配入住14619套。2019年底全部分配入住,发放租赁补贴新增1500户。
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通过实施《荆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市有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均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50%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80%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30%达到部颁一级馆以上标准;行政村(社区)有文体活动室,80%建有文化广场;市级创作生产艺术精品1—2部,县市区各创作艺术精品至少1部。
基本消除农网供电“卡口”和“低电压”现象
根据《荆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对荆门供电公司服务范围内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电力服务的110千伏以下电网设施(重点是农村中低压配电网)进行改造升级。2016年至2018年,全市计划投资21.2亿元用于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消除农村电网供电“卡口”和“低电压”现象。
实施十大“蓝天工程”
根据《荆门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通过实施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能源结构、深化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油烟污染防治、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矿山污染治理、强化城区及周边区域料场煤场监管、加强检测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十大“蓝天工程”,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实施十大“碧水工程”
根据《荆门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通过实施持续推进竹皮河综合整治、深化流域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加强企业节水改造、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等十大“碧水工程”,使我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记者 周小丹 通讯员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