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享受以工代训培训补贴企业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6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职业技能提升行(2019-2021年)实施细则的通知》(十政办发〔2019〕46号),《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等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十人社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第一批参训企业培训期已满。根据工作流程,湖北寿康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竹溪购物广场公司等6家企业(合计351人,见***)申报了“以工代训”补贴(500元/人/月),现拟在县政府网站,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补贴将拨付至相应企业。
联系电话:0719—2721732
电子邮箱:280548369@qq.com
联系地址:县人社局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北大街48号)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
***:安达
***:广世
***:满仓
***:寿康
***:新合作
***:永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