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累计优良天数311天
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去年我市大气和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2021年,全市累计优良天数为311天,累计优良率为85.2%,超过年度考核目标2.7个百分点。全市11个纳入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为72.7%,超过考核目标的9.1个百分点,其中长江风波港、长江中官铺(上巢村)、富水富池闸、大冶湖大冶湖闸、高桥河港口桥等5个国控考核断面都为Ⅱ类,较考核标准提升一个水质类别;长江、富水、王英水库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都稳定实现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较考核标准提升一个水质类别。《黄石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模式设计与实践探索》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黄石土壤污染防治经验在全国推广。
我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完成情况在全省17个地市州综合排名第4位,获评优秀等次;据去年11月印发的《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市(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获评2020年度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
去年,我市出台了《黄石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厘清了全市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形成分工明确、边界清晰、合作共赢的大环保格局生根筑基;制定《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调度管理中心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动大气污染防治调度机制,有效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在强力机制保障下,去年我市着力优化环评审批,豁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80余件,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57件,缩减项目审查审批时间约285个工作日;去年前11月共批复建设项目环评报告319个,项目总投资额达到551亿元。将92家企业纳入正面执法清单范围,做到“无事不扰”;累计为全市固定污染源类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595张;组织13批次企业参与了排污权交易,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总额达到618.87万元;驻点帮扶全市重点行业中50家涉挥发性有机废气企业有效解决一批典型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深入推进,268件交办信访件中,目前已办结86件,阶段性办结182件。
市生态环境局明确指出,今年,我市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耕“十四五”规划锚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空气优良率达到87.5%以上,细颗粒物PM2.5降至34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0.9%。(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