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点军城镇居民可申请2013年度廉住房
本网讯(通讯员周纯、刘曙光)今日,笔者从点军区住建局了解到,该区2013年度廉租房配租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所辖街道办事处、乡政府领取、填写《宜昌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办理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手续。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本市城区城镇户口五年以上;2、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享受达两年以上(含两年);3、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和租赁公有住房。自有产权住房包括继承、受赠或购买的私有住房和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包括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4、正在享受最低收入廉租房租金补贴。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家庭不实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一是原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待遇,因离婚而成为无房户的;二是退租公有住房不满两年的;三是原自有产权住房被拆迁的;四是自有产权住房上市出售的。
此次廉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截至时间为4月12日,4月13日至4月21日,区政府将组织对申请家庭评分,并将评分情况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进行核实,4月22日至4月30日,将确定配租对象名单及申请资料送至市房管局。最后,由房管局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对审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房管局将按照分房原则,分组摇号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