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在2020年高新区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5个批次涉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张亮吾悦广场麻辣烫店的不合格餐具。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30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对高新技术开发区张亮吾悦广场麻辣烫店使用的5个餐具进行了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碗1、碗2、勺子3、筷子4、水晶盒大肠菌群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检验报告编号:SJ2008246、SJ2008247、SJ2008248、SJ2008249、SJ200825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收到检验报告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样单位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
二、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0年12月9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做了现场检查。高新技术开发区张亮吾悦广场麻辣烫店餐具不合格5个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属于是自家清洗消毒使用,不存在购进销售和召回等现象。
(二)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新店开业,人流量大,消毒不及时,中心温度未达到要求,导致消毒不合格。该店主动制定了整改报告,采取改正措施,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严格掌握消毒时间和温度。2020年12月17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组织复查验收。
(三)行政处罚情况
襄阳市场监督管理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20年12月16日对该餐饮店未按要求对餐具进行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