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范围
凡在我区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和部门,都必须接受收费年审。
二、年审的内容
1、收费单位对被收费单位实施管理情况;
2、国家、省、市已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有无变换手法继续收费的;
3、有无越权擅自立项或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对象、分解收费项目、增加收费频次的;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4、是否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有无涂改或伪造的;
5、收费项目或标准发生了变更,是否按规定变更了《收费许可证》,是否仍按原项目或标准收费;
6、是否实行了公开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做到了亮证收费;
7、有无违反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年审结束后,我局将对符合年审要求、审验合格的单位,办理年审手续。对不符合年审要求、审验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由物价部门对收费单位做出处理,拒不接受年审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收费单位接到年审通知后,认真做好年审准备工作,在指定的时间内携带《收费许可证》副本及其2012年度收费收支明细帐、收费银行存款日记帐、收费票据、财务凭证等资料到区统计物价局接受年审。
四、年审的时间与地点。收费年审的时间自2013年3月20日开始,2013年6月30日结束。年审举办单位:高新区统计物价局,办公地址:高新区法庭五楼5078物价所,电话071****9692。
襄阳高新区统计物价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