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700万元谷城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案
12月23日,谷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案。被告人向某、谭某等6人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择期宣判。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县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初,被告人向某通过“蝙蝠”聊天软件认识“阿南”,两人谈妥获利分成后,向某答应帮助“阿南”进行非法转账。向某让被告人谭某、张某等5人提供手机并告知手机银行、支付宝等网上交易账户及密码,向某修改密码后进行非法转账获取利息。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该团伙成员累计非法转账流水达17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向某、谭某等6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各种新型网络犯罪不断出现,手段层出不穷,此次公开庭审彰显了谷城法院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坚定决心,加强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运用司法手段不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