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0)整改销号情
根据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樊城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樊发[2019]4号)中的整改任务清单,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及时分解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整改任务。现将我局对樊城区机动车污染监管和治理的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针对两家车检机构的检测过程也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严防车检机构违规检验活动。截止目前,辖区内的襄阳安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襄阳金龙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先后在2019年9月30日、2019年11月25日分别取得新标准扩项后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扩项证书编号:161****70076、171****70387),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设备的质量管理全部达标,各种车辆排气污染物的检测结果真实有效的。
同时加大对辖区加油站经销车用尿素的监督检查,今年我局对辖区内经销车用尿素的10家中石油、中石化、个体加油站进行检查抽样,共抽取10批次,1批次不合格,目前正在立案查处过程中。
尽管我局加强了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设备的质量管理和车用尿素企业质量监管,从源头上进行了管控,今后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里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防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现根据情况,申请该项问题销号。
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