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拨樊城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68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9号)和文件规定,经对樊城区国家职业鉴定所申报的392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有392人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条件。其中,17人按五级(初级)220元标准核拨,80人按五级(初级)200元标准核拨;195人按中四级(中级)300元标准核拨,100人按中四级(中级)260元标准核拨合计补贴资金104240元。
现将拟核拨的樊城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8年12月6日12月13日止,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核拨补贴资金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
向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0710-3801564;来信地址:樊城区长虹路23号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科;邮政编码:441000。
***:樊城区2018年1-5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明细.pdf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
***: 樊城区2018年1-5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明细.pdf